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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港货物回收 保税区进口货物回收

发布日期:2025-04-10 作者:勤合阳光国际环保回收

进口货物回收处理申报全流程详解

在全球化贸易日益繁荣的当下,进口货物的回收处理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效益,更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紧密相连。规范、准确地完成进口货物回收处理的申报流程,是确保货物合法、高效进入回收环节的关键。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一流程。

一、前期准备

(一)企业资质与备案

1. 海关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需预先在海关依法办理备案手续,获取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这是企业具备合法报关资格的基础,只有完成备案,企业才能进行后续的申报操作。若企业委托报关企业申报,报关企业同样要完成在海关的备案,且双方需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签订正式的报关委托书,委托书应详细载明双方的企业信息、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及责任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公章 。

2. 其他资质要求:依据进口货物的具体类别,企业可能还需具备其他特定资质或许可。例如,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持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食品、药品等特殊物品回收的,要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二)确定申报方式

申报主要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这种方式借助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申报数据的快速传输与处理,大大提高了申报效率。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企业也可采用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如在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故障,或某些偏远口岸尚未完全实现电子化作业时 。

(三)收集申报单证

1. 基本单证:

进口货物报关单:这是申报的核心单证,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准确填写,详细记录进口货物的各项信息,如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原产地、贸易方式、成交价格等,一般进口货物需向海关递交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两份 。

货运商业单据:包括发票、提货单、运单(陆、空)、包裹(邮寄)单、领货凭证等。发票应清晰显示货物的价格、数量、金额等交易信息;提货单是收货人提取货物的凭证,海运进口货物的正本提货单在海关核审单证和查验实货后,由海关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员用于提货;运单用于证明货物的运输信息 。

海关签发的进口货物减税、免税证明:若进口货物符合国家减税、免税政策,企业需提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文件 。

“登记手册”:以加工贸易合同进口的货物,需交验海关签发的“登记手册”,用于记录加工贸易的相关信息和监管要求 。

2. 特殊单证:

配额许可证管理证件:对于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如部分农产品、能源产品等,企业必须提交相应的配额许可证,以证明货物进口的合法性 。

其他各类特殊管理证件:根据货物的性质,可能需要提供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文件、商品检验证书、动植物检疫证书、药品检验证书等,这些证件由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确保进口货物符合国家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 。

3. 预备单证:

贸易合同:明确进口货物的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包括货物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等关键条款,海关在必要时会查阅贸易合同,核实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

货物原产地证明:用于确定货物的原产国,这对于享受关税优惠政策、判断货物是否符合贸易管制规定等具有重要意义 。

委托单位的工商执照证书:证明委托单位的合法经营身份 。

委托单位的账册资料及其他有关单证:海关可能会要求查阅企业的账册资料,以核实货物的成本、价格等财务信息,确保申报的成交价格合理 。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期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交通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若逾期申报,海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对于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交通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有关货物应当自运抵指运地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指运地海关申报 。

(二)申报操作

1. 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

数据录入:企业或报关员通过海关指定的电子申报系统,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将申报数据准确录入系统。在录入过程中,需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与实际货物情况一致,避免出现错误或遗漏 。

数据传输:完成数据录入后,将报关单电子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系统会自动对数据进行初步校验,如格式是否正确、必填项是否完整等。若数据校验不通过,系统将反馈错误信息,企业需根据提示修改后重新传输 。

2. 纸质报关单申报(特殊情况适用):

填制纸质报关单:企业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手工填写纸质报关单,内容应与电子数据报关单一致 。

备齐随附单证:将各类随附单证与纸质报关单一并整理齐全,确保单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递交申报:报关员携带填好的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证,前往海关业务现场,向海关当面递交申报。海关工作人员会对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证进行审核 。

(三)两步申报模式(可选)

经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采用先概要申报、后完整申报(即“两步申报”)模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启运后,企业即可进行概要申报,概要申报只需提交9个项目,包括收发货人名称及代码、提(运)单号、报关单号、监管方式、境内目的地、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原产国(地区)、商品编号、商品名称 。企业应当自交通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完成完整申报,完整申报需提交全部申报项目。“两步申报”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日期为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接受概要申报数据的日期。滞报金以交通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以向海关完整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

(四)集中申报模式(符合条件适用)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同一口岸多批次进出口规定范围内货物的,经海关同意,可以采用集中申报模式向海关申报。集中申报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供有效担保,并且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按照要求向海关报告货物的进出口日期、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税号、品名、规格型号、价格、原产地、数量、重量、收(发)货单位等海关监管所必需的信息,海关可以准许先予查验和提取货物。集中申报企业提取货物后,应当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及征税、放行等海关手续。集中申报采用向海关进行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方式 。

三、海关审核与处理

(一)审核内容

1. 报关资格审核:海关首先审核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报关资格,检查其是否在海关备案且备案信息是否有效,报关员的签章、签名是否真实合法 。

2. 申报内容审核:对报关单的填写内容进行细致审核,包括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格、原产地、贸易方式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与随附单证一致;申报的商品归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海关的归类规则;报关单的格式是否规范,各项栏目填写是否完整 。

3. 单证审核:查验随附的各类单证是否齐全、有效,单证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例如,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单证上的货物信息是否相互印证,特殊单证是否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 。

4. 货物合法性审核:判断货物的进口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逃避海关监管、违反国家进出口贸易管制政策的情况 。

(二)审核结果处理

1. 接受申报:如果报关单位和报关员资格合法有效,申报内容准确完整,单证齐全相符,货物进口合法,海关将接受申报,此时申报进入后续环节,如查验、征税等 。

2. 退回修改:若海关审核发现申报内容有误、单证不全或存在疑点,将退回报关单要求企业修改。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申报日期仍为海关接受原报关单电子数据的日期;若超过10日未完成修改,原报关单无效,企业需另行申报,申报日期为海关再次接受申报的日期 。

3. 进一步核实与调查:对于申报内容存在重大疑问或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况,海关可能会要求企业进一步解释、说明情况,补充相关材料,甚至开展实地调查、查验货物等工作 。

四、查验环节

(一)查验目的与范围

海关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口是否合法。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进口货物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有权对所有进口货物进行查验,也可根据货物的风险程度、企业的信用状况等因素,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查验 。

(二)查验地点与时间

查验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进行,如港口码头的海关查验场地、机场的海关监管仓库等。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如在货物的存放仓库、生产加工场所等进行查验。查验时间通常在货物申报后、海关放行前,海关会提前通知报关单位或货主具体的查验时间 。

(三)查验方式与要求

1. 查验方式:

彻底查验:对货物逐件开箱(包)查验,对货物的实际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适用于风险较高、申报情况存在较大疑问的货物 。

抽查:按照一定比例对货物有选择地开箱(包)查验,通过对部分货物的检查来推断整批货物的情况,是较为常用的查验方式 。

外形查验:对货物的外包装、唛头等进行查看,不打开货物包装,主要用于检查货物的外观状况和标识信息 。

2. 查验要求:在海关查验进口货物时,报关员必须在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报关员应积极配合海关查验,如实回答海关的询问,提供必要的协助 。

五、征税环节

(一)确定税率与税额

海关根据国家的关税政策、进出口税则以及货物的归类、原产地等信息,确定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税率包括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等(若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范围)。税额的计算以货物的完税价格为基础,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货物的成交价格、运输及相关费用等因素审定。计算公式如下:

• 关税税额 = 完税价格 × 关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 =(完税价格 + 关税税额)× 增值税税率

• 消费税税额 = [(完税价格 + 关税税额)÷(1 - 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适用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

(二)缴纳税款

海关开出税款缴款书后,纳税义务人(一般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税款的,海关将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后,银行会在税款缴款书上加盖收款印章,纳税义务人凭此证明完成税款缴纳手续 。

六、放行与结关

(一)放行

海关在接受进口货物的申报后,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货物、依法征收税款,对进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现场监管决定,准予货物放行。放行后,货物即可进入国内市场流通或进入回收处理环节。对于一般进口货物,海关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同时在提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凭此提取货物 。

(二)结关

结关是指对经口岸放行后仍需继续实施后续管理的货物,海关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核查,对需要补证、补税货物作出处理直至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的工作程序。例如,对于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在加工完成后需办理核销手续,海关核查实际加工出口的货物数量、剩余料件等情况,确认无误后办理结关手续;对于减免税进口货物,在监管期限内,海关会对货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核查,监管期满且无违规情况的,办理结关手续 。

七、回收处理申报的特殊注意事项

(一)环保要求

进口用于回收处理的货物,尤其是涉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环保法规。企业需提供相关的环保证明文件,如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对于允许进口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鉴别报告(若货物可能属于危险废物)等。海关会与环保部门密切协作,对进口货物的环保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进口的回收货物不会对国内环境造成污染 。

(二)质量检验

根据货物的种类和用途,可能需要进行质量检验。例如,进口的废旧金属需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成分要求,以确保其在回收处理过程中的可行性和安全性;进口的废旧电子产品需进行有害物质检测,防止含有超标有害物质的产品进入国内回收市场 。企业应按照国家的检验标准和要求,配合相关检验机构完成质量检验工作,并提供检验报告 。

(三)后续监管

海关和相关部门会对进口货物的回收处理过程进行后续监管。企业需建立完善的货物回收处理台账,记录货物的来源、数量、回收处理方式、处理结果等信息,以备监管部门核查。对于违反申报规定、环保要求或其他相关法规的企业,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包括罚款、暂停或取消报关资格、追究刑事责任等 。

进口货物回收处理申报流程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的协同工作。企业必须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申报流程操作,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顺利完成进口货物的回收处理,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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